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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于13年8月6日公布了《企业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许可条件审查细则(2013版)(征求意见稿)》。《征求意见稿》明确乳粉生产用水(包括清洗用水)应进行纯化处理,达到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》纯化水质量标准。 (纯化水一般用于药品生产)其他用水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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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一公告:2015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》于2015年12月1日实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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